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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确国际贸易

发布时间:2020-11-25 01:31:24

国际贸易中“离岸”是什么意思

你是指国际贸易中的 离岸价 还是 离岸公司 呢,我估计是问离岸价的
离岸价英文缩写FOB(FREE ON BOARD),是一种贸易术语, 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 指定具体装运港名,例如FOB SHANGHAI。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贸易合同中注明启运港:启运港应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庆港等为内河港不可以)
B、 贸易中要求卖方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风险和费用的转移点即为装运港指定的船舱内。 C、 船货衔接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规定,空舱费,滞期费以及仓储保险等额外费用由谁支付。 D、 装运港的装货费由谁承担,即THC费用由谁支付,国际贸易原则为谁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
E、 和美国客户以及其他美洲客户订贸易合同时注意客户在确定价格条款中选用《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这个贸易惯例还是国际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这个惯例。因为同一个FOB术语两个惯例的解释不同,双方风险、费用、责任和义务都有很大区别。
F、 和客户协商争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争取货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货代也应由我方货代指定,这样可以大大减轻贸易风险。

⑵ 什么是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系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别的国家或地区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活动。从国际范围看,这种商品和劳务交换活动,即由各国的对外贸易构成世界范围的交易,就称为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或世界贸易(World Trade)

由于现代国与国之间的货币信贷关系、科技合作关系等都以商品运动为基础,故国际贸易是现代国际经济联系的基本形式。

简史国际贸易是在国际分工和商品交换基础上形成的。在奴隶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交通不便,商品流通量不大,国际贸易很有限,交易的商品主要是奴隶和供奴隶主消费的奢侈品。在封建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也有所发展。这一时期,中国与欧亚各国通过丝绸之路进行国际贸易活动,地中海、波罗的海、北海和黑海沿岸各国之间也有贸易往来。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当时参与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和供封建主消费的奢侈品。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后,特别是产业革命以后,由于生产力迅速提高,商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并开始具有世界规模。从17世纪到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额不断上升。英国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当时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工业原料和机器设备。19世纪末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后,形成了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经济体系和世界市场。

此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和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遭到很大破坏,世界贸易额锐减并停滞不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美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头号大国。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新科技革命带来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空前活跃并带有许多新的特点,贸易中的制成品已超过初级产品而占据主导地位,新产品不断涌现,交易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当代国际贸易以发达国家为主,美国仍是世界最大的贸易国,但地位有所下降;德、日等国的对外贸易有极大发展;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不大,但与自身相比,对外贸易也有了很大发展,成为国际贸易中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国际贸易在当代国际事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对各国自身的经济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理论国际贸易的理论是研究国际间商品流通规律的理论。它要阐明一系列基本问题,例如,各国间为什么会发生商品交换;各个历史时期国际贸易的性质和特征由什么决定等等。广义的国际贸易理论还应包括国际价值理论和国际收支理论。

实务国际贸易的实务指完成一笔进口或出口交易所进行的一系列业务活动。大体上可分3个阶段:①交易前的准备工作。②交易的磋商和合同的订立。③合同的履行。

对外贸易统计,各国不尽相同。有的国家以国境划分进出口,凡进入国境的商品即列入进口,称总进口;凡运出国境的商品即为出口,称总出口,其中包括复出口即进口商品未经加工又再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即一国总贸易额。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有的国家以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虽进入国境但未进入关境的商品不算进口,只有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入进口,称专门进口;国内产品运出关境和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列入出口,称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即专门贸易额。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上述两种方法都不把过境商品列入外贸额。各国的进出口通常是不相等的,一定时期内进出口的差额称为贸易差额。出口大于进口叫出超、贸易顺差或贸易盈余,出口小于进口叫入超、贸易逆差或贸易赤字;进出口相等称为贸易平衡。

国际贸易规模用世界贸易额表示。为避免重复计算,只统计各国的出口或进口,以世界出口额或进口额作世界贸易额。由于各国的贸易额是进出口总额,故世界贸易额不等于各国贸易额的加总。由于各国一般都以离岸价格计算出口、到岸价格计算进口,故世界进口额总是大于世界出口额。世界贸易额通常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计算。现实贸易额受价格变动影响,往往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贸易额的变化,因此世界贸易额要以一定时期的不变价格来计算,这样才能衡量出国际贸易量的变化情况。

国际贸易的方式有多种:①按货物的运输方式,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购贸易。国际贸易中多数货物是通过海路运输的。②按贸易过程中是否有第三者介入,可分为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两大类。前者即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贸易;后者则是在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有第三国中间商介入,具体形式又有多种。一种是商品虽由生产国直接运往消费国,但两方不直接发生买卖关系,而是通过第三国中间商成交的;另一种是生产国先把产品运往第三国,由中间商再把产品销往消费国。此外,一国由外贸厂商经营的外贸也属间接贸易。③按参加交易过程的国家数量,可分为双边贸易与多边贸易。双边贸易即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进行的交易。但一国的产品往往不全能适应对方的需要,这样就会产生贸易差额,造成贸易不平衡和支付困难,这就需要其他国家的介入。多边贸易即在多国之间、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的交易,它容易使各交易国各得所需并达到贸易平衡。④按清偿方式,可分为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现汇贸易即以货币直接支付进口货款,现代国际贸易中主要的支付手段为美元、德国马克、日元等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易货贸易即双方均以货物计价进行清偿,这样做可以弥补外汇不足的困难,并能推动本国产品的出口。因直接换货有一定难度,故往往采用一种形式更加灵活的广义的易货贸易,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用几种货物进行交换,分别结算、综合平衡。⑤按交易中进口与出口的关系,可分为单边进口、单边出口和对等贸易。前两种指一国对他国出口同从该国进口无关,是独立进行的,后一种指要求两国间的进出口交易要对等。现代国际贸易多采用前两种形式。

⑶ 国际贸易术语FOB,CFR,CIF,FCA,CPT,CIP各个的涵义是什么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CA :FREE CARRIER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货交承运人(指定装运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 保险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 (指定目的港)
CIP: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 运保费付至

一、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是船公司;而FCA、CPT、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海洋、内河、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等,也适用多式联运,其承运人是船公司、铁路和公路部门和航空公司或海运船公司及多式联运经营人。

二、货物运输区间不同。FOB、CFR、CIF等贸易术语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所以货物运输区间是从装运港至目的港,属于“港口交货”。而FCA、CPT、CIP贸易术语适用各种运输方式和多式联运,货物运输区间是卖方内陆任何地点至买方内陆任何地点,扩大了运输区间,可以实行“门到门交货”。

三、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FOB、CFR、CIF交货地点是装运港,将货物装到指定的船上。风险划分均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在卖方所在地点,也可以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或其他收货地点。风险划分是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时,即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运输单据不同。在FOB、CFR、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它是物权凭证,可以质押和背书转让。而在FCA、CPT、CIP条件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运输方式而定。除使用海运外,其他运输方式,如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等都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背书转让和用以提货。

五、装卸费用负担不同。FOB、CFR和CIF贸易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货物装船是一个连续作业,各港口的习惯做法又不尽相同,所以在使用程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船费由何方负担。而在FCA、CPT和CIP的条件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程租船时,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对所支付的运费,或FCA术语由买方支付的运费,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船费和在目的港的卸货费。这样,在FCA合同中的装船费的负担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货费的负担问题就不存在了。

⑷ 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许可证,什么时候申请 在有效期内申领一次就够了吗

第二十八条 出口配额的有效期为当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另有规定者除外,经营者应当在配额有效期内向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各发证机构可自当年12月10日起,根据商务部或者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下发的下一年度出口配额签发下一年度的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

第三十条 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属于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核发,但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如《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超过当年12月31日,经营者应在原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发证机构提出换发新一年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核销,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重新签发新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证号。

商务部可视具体情况,调整某些货物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申领时间。

出口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海关不予放行。

第三十一条
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延期申请,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注销原证后,重新签发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使用和原证证号。

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未使用部分的延期申请,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核销,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重新签发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使用和原证证号。

使用当年出口配额领取的出口许可证办理延期,其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未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出口许可证逾期自行失效,发证机构不再办理延证手续,该出口许可证货物数量视为配额持有者自动放弃。

第三十二条
出口许可证签发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如需要对证面内容进行更改,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将出口许可证退回原发证机构,重新申领出口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已领取的出口许可证如遗失,经营者应当立即向许可证证面注明的出口口岸地海关及相关发证机构书面报告,并在全国性经济类报刊中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构凭遗失声明,并经核实该证确未通关后,可注销该证,并核发新证。 第三十四条
海关、工商、公安、纪检、法院等单位需要向发证机构查询或者调查出口许可证,应当依法出示有关证件,发证机关方可接受查询。

第三十五条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在发证机构调整时,自调整之日起,原发证机构不得再签发该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并将经营者在调整前的申领情况报调整后的发证机构。经营者在调整前申领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内未使用或者未完全使用的许可证按规定到调整后的发证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希望能帮到你,可以的话请采纳

⑸ 国际贸易作业题 急急急

  1. D

  2. D

  3. C

  4. D

  5. A

  6. C

  7. C

  8. A

  9. B

  10. B

  11. A、D

  12. A、B、C

  13. C、D、E

⑹ 国际贸易中哪个术语才是真正的到岸价

CIF经常被说成是”到岸价格”,甚至一些正规媒体也时常出现这样的说法,而实际上,称“CIF”为“到岸价格”并不准确。
CIF=运费+保险费+成本,从表面上看,的确包括到岸的运费和保险费,人们经常称其为到岸价格,仅仅是从价格构成来命名的。DES才是真正的到岸价
DES是Deliver Ex Ship的缩写,意思是卸货船边交货。
而CIF只是简单的Cost Insurance Freight的缩写,就是成本+保险+运费,并没有包括卸货到岸上的价格。所以严格来说不能算是到岸价
比如,国内某公司以CIF纽约价格条件向美国出口某商品,在投保一切保险后还加投了战争险和罢工险。在载货船舶未抵达纽约港前,船方获悉纽约港正在罢工,无法在纽约港卸货,于是将货卸到了纽约附近的一个港口。一个月后,罢工结束,货物又由该港转运到纽约港,但增加了1500美金的费用。对这笔费用产生了争议,保险公司虽然接受了罢工险,但因罢工改港卸货增加的费用属于间接损失,所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承运人根据提单的免责条款也可以不负责任。而在CIF条件下,卖方负担的是正常费用,在货物越过船舷后,其他费用及风险都转移到买方了。争议的结果是,1500的非正常运费由买方承担。
简单地讲,CIF在价格结构是是包含了成本及到岸前的正常运费及保险,但在交货义务及风险转移方面,都是在货物越过船舷后开始的,而不是到目的港开始,所以不能称为到岸价格。
那真正意义上的到岸价格是什么呢?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在指定的目的港,货物在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DES价格条件下,买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条件下,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不能仅以提交提单来做为完成交货任务的界限。同时在运输过程中直至货物抵港前风险及发生的额外费用都由卖方承担。

⑺ 国际贸易发展代表事件

简史国际贸易是在国际分工和商品交换基础上形成的。在奴隶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交通不便,商品流通量不大,国际贸易很有限,交易的商品主要是奴隶和供奴隶主消费的奢侈品。在封建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也有所发展。这一时期,中国与欧亚各国通过丝绸之路进行国际贸易活动,地中海、波罗的海、北海和黑海沿岸各国之间也有贸易往来。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当时参与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和供封建主消费的奢侈品。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后,特别是产业革命以后,由于生产力迅速提高,商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并开始具有世界规模。从17世纪到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额不断上升。英国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当时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工业原料和机器设备。19世纪末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后,形成了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经济体系和世界市场。

此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和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遭到很大破坏,世界贸易额锐减并停滞不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美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头号大国。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新科技革命带来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空前活跃并带有许多新的特点,贸易中的制成品已超过初级产品而占据主导地位,新产品不断涌现,交易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当代国际贸易以发达国家为主,美国仍是世界最大的贸易国,但地位有所下降;德、日等国的对外贸易有极大发展;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不大,但与自身相比,对外贸易也有了很大发展,成为国际贸易中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国际贸易在当代国际事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对各国自身的经济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理论国际贸易的理论是研究国际间商品流通规律的理论。它要阐明一系列基本问题,例如,各国间为什么会发生商品交换;各个历史时期国际贸易的性质和特征由什么决定等等。广义的国际贸易理论还应包括国际价值理论和国际收支理论。

实务国际贸易的实务指完成一笔进口或出口交易所进行的一系列业务活动。大体上可分3个阶段:①交易前的准备工作。②交易的磋商和合同的订立。③合同的履行。

对外贸易统计,各国不尽相同。有的国家以国境划分进出口,凡进入国境的商品即列入进口,称总进口;凡运出国境的商品即为出口,称总出口,其中包括复出口即进口商品未经加工又再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即一国总贸易额。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有的国家以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虽进入国境但未进入关境的商品不算进口,只有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入进口,称专门进口;国内产品运出关境和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列入出口,称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即专门贸易额。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上述两种方法都不把过境商品列入外贸额。各国的进出口通常是不相等的,一定时期内进出口的差额称为贸易差额。出口大于进口叫出超、贸易顺差或贸易盈余,出口小于进口叫入超、贸易逆差或贸易赤字;进出口相等称为贸易平衡。

国际贸易规模用世界贸易额表示。为避免重复计算,只统计各国的出口或进口,以世界出口额或进口额作世界贸易额。由于各国的贸易额是进出口总额,故世界贸易额不等于各国贸易额的加总。由于各国一般都以离岸价格计算出口、到岸价格计算进口,故世界进口额总是大于世界出口额。世界贸易额通常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计算。现实贸易额受价格变动影响,往往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贸易额的变化,因此世界贸易额要以一定时期的不变价格来计算,这样才能衡量出国际贸易量的变化情况。

国际贸易的方式有多种:①按货物的运输方式,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购贸易。国际贸易中多数货物是通过海路运输的。②按贸易过程中是否有第三者介入,可分为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两大类。前者即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贸易;后者则是在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有第三国中间商介入,具体形式又有多种。一种是商品虽由生产国直接运往消费国,但两方不直接发生买卖关系,而是通过第三国中间商成交的;另一种是生产国先把产品运往第三国,由中间商再把产品销往消费国。此外,一国由外贸厂商经营的外贸也属间接贸易。③按参加交易过程的国家数量,可分为双边贸易与多边贸易。双边贸易即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进行的交易。但一国的产品往往不全能适应对方的需要,这样就会产生贸易差额,造成贸易不平衡和支付困难,这就需要其他国家的介入。多边贸易即在多国之间、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的交易,它容易使各交易国各得所需并达到贸易平衡。④按清偿方式,可分为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现汇贸易即以货币直接支付进口货款,现代国际贸易中主要的支付手段为美元、德国马克、日元等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易货贸易即双方均以货物计价进行清偿,这样做可以弥补外汇不足的困难,并能推动本国产品的出口。因直接换货有一定难度,故往往采用一种形式更加灵活的广义的易货贸易,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用几种货物进行交换,分别结算、综合平衡。⑤按交易中进口与出口的关系,可分为单边进口、单边出口和对等贸易。前两种指一国对他国出口同从该国进口无关,是独立进行的,后一种指要求两国间的进出口交易要对等。现代国际贸易多采用前两种形式

⑻ 国际贸易简答题

汇票的种类
汇票从不同角度可分成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不同,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 (Bank's Draft),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商业汇票(Cornercial Draft),出票人是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
按是否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 Draft),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指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多是商业汇票。

按付款日期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汇票上付款日期有四种记载方式:见票即付(at sight);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days after date);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y)。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则视作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的汇票为即期汇票。其他三种记载方式为远期汇票。
按承兑人的不同,汇票只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的商业汇票,经企业或个人承兑后,称为商业承兑汇票。远期的商业汇票,经银行承兑后,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后成为该汇票的主债务人,所以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银行信用。

票据行为
汇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行为,都由票据法加以规范。主要有出票、提示、承兑和付款。如需转让,通常应经过背书行为。如汇票遭拒付,还需作成拒绝证书和行使追索权。
汇票的票据行为简图如图所示:
出票(Issue)。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担保证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如汇票遭到拒付,出票人应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偿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
提示(Presentation)。提示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据权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承兑(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付款(Payment)。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向提示汇票的合法持票人足额付款。持票人将汇票注销后交给付款人作为收款证明。汇票所代表的债务债权关系即告终止。
背书(endorsement)。票据包括汇票是可流通转让的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除非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外,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权利。即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然后把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即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持票人,是票据的债权人。受让人有权以背书方式再行转让汇票的权利。在汇票经过不止一次转让时,背书必须连续,即被背书人和背书人名字前后一致。对受让人来说,所有以前的背书人和出票人都是他?quot;前手",对背书人来说,所有他转让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承担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金融市场上,最常见的背书转让为汇票的贴现,即远期汇票经承兑后,尚未到期,持票人背书后,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作为受让人。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贴现率结算的贴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
.拒付和追索(Dishonour&Recourse)。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均称拒付。另外,付款人逃匿、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致持票人无法实现提示,也称拒付。出现拒付,持票人有追索权。即有权向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要求偿付汇票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的权利。在追索前必须按规定作成拒绝证书和发出拒付通知。拒绝证书。用以证明持票已进行提示而未获结果,由付款地公证机构出具,也可由付款人自行出具退票理由书,或有关的司法文书。拒付通知。用以通知前手关于拒付的事实,使其准备偿付并进行再追索

(一)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 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结算金额无条件支 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 现金。

(1)银行汇票记载内容:

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出票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收款人名称;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

(2)银行汇票办理方法。银行汇票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其办理办法如下。

①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 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签章。申请人或 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②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 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③收款人收到银行汇票,认真审核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 载的内容是否-致;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个人;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 并与大写山票金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 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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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3)银行汇票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内容:

①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估算金额为准。

②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 银行不予受理。

③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④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 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五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 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1)商业汇票记载事项与“银行汇票”相同,但需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 行承兑汇票”字样。

(2)商业汇票办理方法与银行汇票办理方法相同。

(3)商业汇票使用中需注意的内容:

①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应由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②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 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③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④商业汇票的付款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⑤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款交存其开户银行。

⑥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向银行办理贴现,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在 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第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 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第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 印件。

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额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⑼ 谁懂国际贸易专业的知识,帮忙看一下,谢谢~~~

如果LZ你是学生,那这个案例明显是旧国贸教材的案例,很多细节没有交代清楚:
1- 中方第二批大米是否和第一批大米是同期同质同时包装完毕的货物。
2- 中方是否有和外方提前申明第二批出运时间的延迟可能产生的虫害风险。
3- 中方仓库保管是否存在虫害危及粮食的可能。
以上问题会影响到风险原因的判断。
------------------------
关于你的思考题:
1- 作为卖方,你不是仅仅交货完毕就完成了贸易,因为交易双方必然是面临一个长期的合作。卖方必须确定能够交付给到客人有品质保证的货物。包括在运输途中可能会产生的虫害问题,必须有足够的措施在生产、仓储、包装过程中加以防御。如虫害的问题确系避免不了的,那必须提前和客人达成协议:货物在如何情况下会存在虫害风险,以及相关的免责条款。这样一旦产生了虫害,双方也有谈判的依据。
根据这个案例提供的信息,客人的索赔行为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存在争议的是索赔金额。但卖方肯定要赔。可以凭借着检验证书不赔,那除非你货款已经拿到并且不想继续和这个客人合作。从案例来看似乎货款没有拿到,那卖方主动权不多。
2- 商品检验证是花钱买的一个官方证明,出了问题你也不可能有机会找商品检验检疫局索赔。这个证明的效力和卖方自身对产品的品质控制没有必然联系。这个题出的不是一般的外行。
3- FOB条款下,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客人承担。从这个案例来看,客人首先违背合同延迟交货期。但是,卖方并没有提前声明延迟交货可能会产生的具体风险,而是默认了客人的延迟。因此双方都有责任,必须协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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